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12-12 浏览量:110
一、遗嘱利害关系人都包括谁
遗嘱中的相关利益方都包括哪些
在遗产分配中,利害关系人泛指那些与继承人或继承人间代理人身处直接血亲关系者,以及虽非近亲属却因特殊身份、感情及利益纽带而对证词客观性构成潜在影响之人士。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亦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皆不得担任见证人角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遗嘱公证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遗嘱草稿、身份证明等。公证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
然后,公证员会与遗嘱人谈话,了解遗嘱的真实意愿、财产情况等。
之后,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书写或口述遗嘱内容,公证员进行记录、公证。
最后,缴纳公证费用,领取公证书。
注意事项:
遗嘱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神志清醒。遗嘱内容应真实、合法、自愿,不能受胁迫、欺骗。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须是遗嘱人合法拥有的。遗嘱形式应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等。公证过程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公证机构。
三、遗嘱公证如何避免利害关系人影响
遗嘱公证时,可从以下方面避免利害关系人影响:首先,确保遗嘱人在公证过程中意识清醒、思维正常,能真实表达意愿,公证员应严格审查遗嘱人的精神状态等。其次,公证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证,如对遗嘱内容进行详细询问、记录,对遗嘱人的身份等进行严格核实。再者,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参与公证过程,见证遗嘱的订立,增加公证的公信力。同时,公证机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利害关系人的干扰和影响,公正、客观地进行公证。若发现有利害关系人试图干扰公证,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总之,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和严格的程序,可有效避免利害关系人对遗嘱公证的不良影响。
遗嘱中的相关利益方主要包括继承人、继承人间代理人以及与他们有直接血亲关系的人。同时,那些虽非近亲属但因特殊身份、感情及利益而与证词客观性有关的人也是利害关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见证人。